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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认灾损 15万以下免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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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屏东报导) 凡那比台风重创南台湾,南区国税局屏东县分局特别设计简易灾害损失申报表专供灾害损失金额在15万元以下民众使用,只要经由村(里)干事或本分局前往灾区服务人员签章后,民众免再附其他证明文件,就可取得灾害损失核认。

另提醒民众,记得在灾害发生后30日内提出灾害损失申请,并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www.etax.nat.gov.tw/书表及范例下载各项灾害损失减免申请书表运用;如对于灾害损失有关税捐减免之规定或报备方式有不明了的地方,可拨打免费服务专线0800-000321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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