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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综所税补税 11日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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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3日电)财政部今天表示,9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应补税案件,将陆续于1月上旬寄发核定通知书及缴款书,纳税义务人接到缴款书后,限缴日期为1月11日至20日。

财政部表示,9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核定补税案件,台北市辖区共5万6958件,约占申报总件数78万8581件的7.22%,补税金额9亿5953万元。

财政部说,主要补税原因为纳税义务人短漏报所得、重复申报扶养亲属,或扶养未符合规定的其他亲属、税额计算错误、未依规定检附相关证明文件等。

财政部指出,纳税义务人收到核定通知书及缴款书,请仔细核对内容,如有疑义,于规定缴纳期限内,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户籍地所辖的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洽询。

如核定通知书及缴款书内容无误,请于缴纳期限内缴纳,以免因逾期缴纳,加征滞纳金及利息。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指出,目前缴税管道非常多元,纳税义务人除可持缴款书至各代收税款处缴纳外,也可于缴纳期限内使用自动柜员机(ATM)、信用卡及透过网际网路以晶片金融卡缴税。

此外,税款在2万元(含)以下者,于限缴前5 天,即可至统一、来来(OK)、全家、莱尔富等四家便利商店缴纳。

北市国税局表示,国税局的补税缴款书都是以挂号邮寄,绝对不会以电话或传送简讯方式,通知纳税义务人至自动柜员机依指示操作缴税,请纳税义务人注意,切勿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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