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0月24日讯】(纽约讯)参加交流计划的条件与要求
J签证是美国国务院和领事事务局出台的一项教育和文化项目,旨在促进美国和其他国家在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的交流。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包 括:学生、受训生、机构、教师、大学教授或研究学者、医学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来美观摩、咨询或进行研究的国际访问学者。
参加交流计划的人员必须证明他(她)们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他(她)们在美的花费,或者他(她)们的花费将由美方的一家可信的邀请机构来承担。参加者还要证明他(她)们具备足够的教育或训练水平来参加此项目。
若来美的目的是接受研究生医学教育或训练,那么申请人必须通过“外国医学考试”以及英语水平测试。参与完成在美项目之后,该医学毕业生或受训者需离开美国两年。如果医生来美的目的不是临床工作,而是观摩、咨询、教学或进行研究,那么他(她)们则不受这些条件的限制。
美国国务院制定了一份“资格证书”表格。这份表格必须由一家可信的美方邀请机构来授权。当一个J-1签证持有者到达一个美国入境口岸时,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将会通过批注该访问者的抵美和离美记录表,即I-94表来授权合理的在美居留时间。
许多来美的交流访问学者要满足一项规定,即他(她)们要返回他(她)们自己的国家分享他(她)们在美国所获取的知识。适合此外国居留规定的J-1签证持有者必须要返回他(她)们的国家并住满两年,然后才有可能申请另一个非移民类签证或移民类签证来美。
谁适合外国居留期规定
如果一个J-1访问者在参与访问项目时直接或间接领受了他(她)本国政府,或者美国政府的资助,那么该J-1访问者则适合此外国居留规定。另外,如果一个 J-1访问者所在的国家被美国领事事务局指定为需要此访问者技能(参看交流访问者技能表),那么该J-1 访问者有义务返回他(她)所在的国家并住满两年。
外国居留期规定的豁免
能够提供以下任何一条证明者可享受外国居留期规定的豁免:
(1) J-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小孩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而且返回他(她)所在的国家将会给配偶或小孩中的任何一方带来极大困难;
(2) 如果J-1签证持有者回到他(她)的国家将会因为种族、宗教或政治观点而受到迫害;
(3)一个美国政府机构直接为申请人申请豁免,因为此J-1签证持有者从事于和该机构的官方利益相关的项目;
(4)J-1签证持有者的国家直接给美国领事事务局致函,声明J-1签证持有者的国家不反对豁免(但如果J-1签证持有者是来美国接受研究生医学教育或培训,那么此J-1 签证持有者即使能出示不反对豁免公函也必须要返回所在国);
(5)一个感兴趣的联邦机构,或一个州公共卫生局,或类似部门雇用一个持J-1签证的医生到一个被指定为医疗人员短缺的地区从事全职医生工作。美国退役人员事务 部所支配的豁免并不局限于在被指定为医疗人员短缺的地区行医,但是持J-1签证的医生必须同意在豁免生效后的90天之内即开始为退役人员事务部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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