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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 台法部:须符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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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7日电)法务部长曾勇夫今天在立法院指出,网友人肉搜索“中指萧”、虐待动物等行为,原则上不赞同,但如果符合公共利益就不会触法。

法务部完成“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细则草案”,条文明定包括性生活、医疗、犯罪前科等敏感性个资,不得任意搜集,另企业与个人搜集资料时应以书面、电话、电子文件等方式告知并取得当事人同意。

曾勇夫在立法院备询表示,个人资料保护法去年在立法院三读通过,个资法施行细则预计公告14天,因细则牵涉范围很广,法务部非常慎重检讨,将采纳各界意见,审慎检讨后,再送交行政院审核。

民进党籍立委黄伟哲询问,关于网友人肉搜索“中指萧”、虐待动物等行为有无触法?曾勇夫备询时指出,人肉搜索个资,原则上不赞同,但如果“符合公共利益”,法务部认为并不违法。

黄伟哲认为何谓符合公共利益,红线应该要划分清楚,并举例日前立法院通过性侵害防治法有关白玫瑰条款部分,妇女团体还呼吁要公布性侵犯个资,未来应划分清楚,否则有人误触法网,或发生寒蝉效应。

曾勇夫答称,个资法是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搜集资料行为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就不构成违法;至于公共利益的界线,法务部将进一步研议,画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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