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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瘫前台大教授 判赔4百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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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6日电)前台大中文系教授邵红,去年在台北市遭计程车撞成肢体偏瘫、重度失智,家属提告求偿千万。台北地方法院判决计程车司机应赔偿新台币484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邵红去年3月间,走在台北市信义路、敦化南路口时,遭陈姓男子驾驶的计程车撞击,当场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经送医急救后,造成肢体偏瘫、重度失智。

刑事部分,陈姓司机被依业务过失重伤罪,判处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邵红家属向司机求偿医疗费、工作损失费、精神抚慰金共新台币1473万多元。陈姓司机表示,自己身体不好,无法工作,愿与对方和解。

法官认为,邵红已超过65岁强制退休年龄,依通常情形无受雇从事劳动力的能力存在,因此未准许工作损失费部分;最后审酌双方学经历后,判决陈姓司机赔偿医疗费、看护费、精神抚慰金共484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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