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移民公平法案(H. R. 3012)通过之影响

林筱筑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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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29日美众议院压倒性票数通过高科技移民公平法案(H.R. 3012)之后,取消了职业移民类别中,基于国家限定配额的移民限制。往后,绿卡申请的排程不再会因国籍产生差异,而是采取先抢先赢的方式,越早送出的申请案,就可以先获得审查机会。对于中国、印度这两个移民人口众多国家的申请者而言,将可减少等待绿卡时间;然而,这也意味着其他国家的申请者将会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

法案通过之前,每个国家的职业移民发出绿卡数量仅占该国家总配额的7%。由于印度、中国的移民人口众多,使的这两个国家的申请者平均需多等四年,才能拿到绿卡。法案通过之后,这两国的申请者不仅能够更快拿到绿卡,美国雇主也会因为申请绿卡的等待时间缩短,而更愿意雇用印度或中国的高科技人才。纽约时报记者普雷斯顿( Julia Preston)说, 美国雇主一直以来都极力推动此法案,并认为因等待绿卡造成的人才流失已经损害了美国的国家竞争力。

对于其他国家的申请者来说,此法案的通过则产生了相当的冲击;从今以后,各国的申请者必须与印度、中国的申请者共同竞争,移民人口较少的国家将不再具有优势。因此更充分准备证明文件并了解移民局审查的标准是绝对必要的,知名华裔美国移民律师陈品瑞 (Victoria Chen)建议申请者,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建立策略。

陈律师强调,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移民申请类别,绝对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职业移民总共划分为五类,而较多人申请的第一、二及第三类,分别都有不同的门槛与审查标准。慎选对自己最有利的类别送出申请,往往关系着顺利拿到绿卡的机会。

首先,福利最多、门槛也最高的第一优先职业移民又分三类: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研究员教授、EB1C跨国经理人。EB1A是针对在科技、艺术、工商、运动或教育五大领域拥有杰出表现的杰出人才,而EB1B的申请者必须是在国际间富有盛名学术研究人员,至于EB1C,则必须在国外及美国本土皆展现杰出的管理与执行能力。由于EB1不需雇用证明亦无国家限制,审核也格外严格;第一次送件被驳回的申请者,日后通过的概率往往很低。

其次,是EB2第二优先职业移民,适合硕博士或拥有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申请者。此类职业移民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向移民局提出自己对美国社会的贡献,以获得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并免除雇用证明。此类申请者应准备学位证明、相关认证、奖项、推荐信、薪资证明、重要组织会员证明等等。即使审核标准比EB1宽松一些,但提出国家利益豁免相关证明绝对是需要相当的准备。

最后是EB3第三优先职业移民,主要提供给拥有雇用证明的专业人士、技术和非技术移民。技术移民的申请者,必须至少拥有两年专业训练或工作经验;而专业人士申请者则应具有美国本科学士学历或国外同等学历;至于非技术移民,不到两年的专业训练或工作经验即可申请。除了这些基本条件以外,移民局并无公告额外的审查标准。申请者只需证明自己的工作并非暂时性的,且工作内容是其他美国本地雇员无法提供的技术。

陈律师提醒,这三类职业移民能够拿到绿卡的概率并非绝对,门槛越低的类别,申请的人数就越多。因此,最重要的是以个人的背景、经验、能力等条件,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类别,才能缩短等待绿卡的时间。欲申请免费咨询的申请者,可联络陈品瑞律师事务所:law@wegreened.com。

来源:http://www.wegreened.com

(责任编辑: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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