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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台北报导)立法院14日三读通过〈特种勤务条例〉,未来国安局特勤中心将可协调情治机关,建立“特种勤务危害安全目标”的清查、鉴定及通报作业机制,且特勤人员执行特种勤务时,得配用枪械。不过,新法也明定特种勤务范围、与特勤人员、特勤编组人员的组成,要求特勤应超脱党派、行政中立,且不赋予“司法警察权”。
立法院三读通过〈特种勤务条例〉,正式赋予特勤人员执勤的法源依据,未来特勤人员将依法保护现任及卸任总统、副总统(含当选人)及其配偶及一亲等直系亲属;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及其配偶;其他经总统核定人员。不过,上列家属在服役或服刑中不予保护。
原草案明文赋予特勤人员在执勤时具“司法警察权”,因遭民主进步党与无党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质疑扩权,一度无法达成结论,最后国安局删除此条文后,民进党团与无盟党团才同意签字。
条文明定,特勤人员执行特种勤务时可配用枪械,遇到安全维护对象生命、身体、自由、财产遭胁迫,或有事实足以认定有立即危险之虞及特勤人员生命、身体遭胁迫时,可使用枪械。
至于人权团体关切条文中特勤人员在执行特种勤务时,得准用警察职权行使法、警械使用条例,院会通过附带决议,立法院应按人权理念,1年内修正警械使用条例、警察职权行使法。◇
(责任编辑:陈妤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