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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落石击瘫国赔遭拒 绿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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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0日电)古姓男子开车行经苏花公路遭落石击中终身残障,家属提出国赔申请,公路总局作出拒绝国赔决定,家属不满。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要求1周内重启国赔协商机制,惩处相关人员。

古男母亲与姊姊上午在民进党籍立委潘孟安、李俊毅、蔡煌琅与民进党智库副执行长萧美琴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批评公路总局与林务局在这起国赔案中互推责任,并要求公路局1周内重启国赔协商机制。

古母表示,儿子以摆地摊维生,去年从宜兰做完生意返回花莲途中,行经苏花公路遭落石击中,终身残障,委托律师提出国赔请求,却遭到百般质疑。古姐也说,案发后,相关单位不闻不问,直到3个月后到县府陈情,才发给5万元慰问金。

潘孟安说,公路总局接到当事人国家赔偿请求后,邀集公路边坡上方林班地维护单位农委会的林务局,与受害家属一起协商国赔事宜,公路总局在会议中表示,该落石是从“边坡上方高约300公尺处的林务局林班地落下”,且边坡设有防护设施及“注意落石”的警告性标志,无管理缺失,不需负国家赔偿义务。

他进一步说,林务局则要求公路总局应遵守行政院的解释令,即是基于道路“上下边坡不可分割范围认定”原则,交通部应依职权主办道路边坡维护及用路安全事项,将烫手山芋丢回公路总局。

潘孟安表示,公路总局推诿卸责在先,林务局却还摆烂推托在后,为了避免承担责任,竟草率停止立雾溪事业区第一林班地“边坡危石清理工程”,这不是致更多民众生命安全于不顾吗?官僚逻辑,荒唐不可思议。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集水区治理组长廖一光说,这件事情是花莲林管处做了不是很正确的判断,但行政院去年11月已作了权责划分,该林务局执行会马上去做。

交通部公路总局养路组长许阿明表示,公务员用国家赔偿法与家属进行协调,但因法令适用问题做出拒绝赔偿的判断,家属可循其他管道或诉讼途径处理,“我们曾经尝试,但目前法令是这样”。

潘孟安批评,政府官员冷血、颟顸到这种程度,还要人民自己提告,基于人道的关怀,要求公路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1周内重启协商,针对林务局对落石未能持续清除一事,要求进行相关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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