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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推修法 托教人员须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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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8日电)台北市议员洪健益今天表示,已发动连署提案修法,要求补习班、安亲班、托儿所及才艺班的教师及工作人员皆须检具良民证,让学童远离狼爪威胁。

洪健益于台北市议会举办记者会,他表示,教育部去年接获性侵害及性骚扰通报就有915件,其中300件为性侵,刑事局公布性侵顾虑人数为1000多人。他指出,3到5岁幼童平均每个月待在补习班及儿托机构的时间为120小时,因此须注意这些机构的安全。

洪健益表示,将发动连署,提案修改现行的“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第9条第2款”及“台北市儿童福利机构设置标准与设立自治条例第33条”,要求所有“补习班、安亲班、托儿所、才艺班”的老师及行政人员,都应拥有良民证。

教育局社会教育科长王永进表示,目前稽查员都会注意补教机构聘雇教师过去的纪录,但当今法令仅要求班主任及负责人须有良民证,目前已将纳入所有工作人员都须检附良民证的修正条文送市府法规会审查。未来,也将朝补教业者主动提供良民证的方向修法。

社会局妇女福利及儿童托育科长杜慈容表示,目前社会局会定期通知各儿童福利机构,要求他们依照现行法令,主动申请查阅工作人员是否有性侵前科,社会局也将主动调查。她表示,在法令通过前,也会加强宣导,要求各机构主动检附良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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