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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量贩业假日没加班费 违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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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7日电)劳委会今天公布“零售式量贩业劳动条件专案检查”结果,检查50家事业单位,有43件违法,其中“假日加班没给加班费”违规最多,劳委会已责其改善,并移送地方主管机关裁罚。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公布100年度“零售式量贩业劳动条件专案检查”结果,自今年3月至4月间检查50家事业单位,总计有43件违法。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孙碧霞表示,受检单位中以违反劳基法“假日工资未给或在休假日工作没依规定加给工资”最多达19件,占总受检家数38%;违反“延长工作时间没有依规定加给工资”居次,达6件,占总受检家数12%。

孙碧霞说,“没依规定记载劳工出勤状况”和“使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时未符规定”,两部分各有违规4件;“每7天没有1天休假”和“工资没有全额直接给付劳工”各有违规3件。

孙碧霞表示,其他“雇主未经劳资同意让女工在午后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工作”、“正常工时超过法令规定”、“延长工时未经劳资双方同意”和“没依规定给特休假”各有1件。

孙碧霞表示,劳委会非常重视零售式量贩业人员的劳动权益,这次零售式量贩业专案检查发现的违法者除责其立即改善,并移送地方主管机关依法裁罚,督责业者确实改善。她并呼吁,业者勿心存侥幸,应提供劳工合法的劳动条件与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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