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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稽核伪冒产地标示已达警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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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北报导)经济部“进口异常商品联合稽核大队”本周(6月6日至8日)于全台7县市执行联合稽核,查获产地标示不合规定之服饰、毛巾、袜子、帽子、鞋类及包包等共计4,220件,其中涉及剪标263件,伪标3件,无产地标示3,954件,均已依商品标示法第16条之规定,要求业者将商品下架停止陈列贩卖,如未遵行将依法处销售业者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

本周联合稽核大队于台北火车站附近商圈,查获标示异常商品计3,888件,于苗栗县汝因势服饰店查获伪标长裤3件,附缝标示“MADE IN CHINA”,但吊牌标示“产地:台湾”,意图将大陆制商品冒充台湾制商品贩售;另于台南市摊商查获儿童上衣及裤子等28件,附缝无产地标示,有裁剪痕迹。

进口异常商品联合稽核大队自去年5月5日成立以来每周于全台7个地区,包括基隆、台北、苗栗、南投、台南、高雄及花莲等执行稽核,迄今已397次,查获标示异常商品数量计113,156件。目前稽核已达警惕效果,伪冒产地标示情形有逐周减少的趋势。

标准检验局呼吁消费者购买衣物服饰时,请检查附缝标示之生产国别是否与吊牌标示相符,如标示不同即涉及伪标。另外,如发现无产地标示时,请仔细查看附缝标示是否有被剪去部分标示之痕迹,发现有涉及产地标示不实情形时,可向经济部联合稽查大队检举专线0800-029-123电话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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