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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
【大纪元6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1日电)一家知名派遣公司因对外派员工的职场性骚扰案未依法处理,日前遭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会裁定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开罚新台币10万元。
北市劳工局就业安全科今天表示,今年初1 名受雇大型派遣公司的女性劳工,被派遣到一家跨国公司工作,但在员工聚餐期间发生被男性主管性骚扰事件,愤而向劳工局提出申诉。
劳工局调查发现,跨国公司在事件发生前,已依据性别工作平等法制定防治性骚扰措施及举办教育训练,善尽防治责任,也于知悉性骚扰事件后迅速召开调查委员会,处理过程合情合法,并无不当。
就业安全科表示,但女员工实际雇主为派遣公司而非跨国企业,劳工局自开始调查后屡次函请派遣公司积极处理,但派遣公司知悉性骚扰事件后却迟未立即展开调查程序及采取任何有效积极补救措施,仅表示会“积极追踪”,将争议丢给跨国企业与这名女员工处理,罔顾雇主责任,因此对派遣公司开罚10万元。
至于此案虽然是在员工下班聚餐的时间,但性别工作平等会认为,女员工为新人,对于高阶主管邀约聚餐不敢拒绝出席,考量劳资双方权利的不对等,看似虽非一般执行职务期间,事实上却是职场的衍生。
北市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人力派遣业越来越兴盛,但因台湾尚未制定派遣法,所有派遣劳工权益皆依劳基法加以保障,业者却常在法令灰色地带,技术性规避雇主责任,劳工不可不慎。
陈业鑫说,10万元罚金或许不高,但此一案例可给派遣业者一些警讯。他也提醒派遣劳工,在实际工作地点遇到就业歧视、性骚扰争议时,要同时向派遣公司与要派公司(实际工作公司)提出申诉,请求协助,不可放弃应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