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网路骂女友公厕 男判赔8万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9日电)台北市1名梁姓男子与女友感情生变,愤而在女友部落格上贴文称她是“公厕”,还传简讯扬言要把她裸照刊登在脸书上。法院认定梁男侵害女友名誉权、自由权,判决赔偿8万元。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台北市1名梁姓发型设计师与叶姓女顾客交往后,因感情发生纠纷。民国98年间,梁男愤而在叶女部落格上留言,指称叶女是“公厕”、“她来者不拒,认清这个女人吧”等语,贬低叶女名誉。

数月后,梁男又连续传简讯给叶女,“你忘了我手机中有好多你的自拍!这样你在facebook会很红喔”,扬言要把叶女裸照刊登在脸书上,导致叶女心生恐惧,连续半年严重失眠就医,愤而告上法院。

梁男辩称,叶女多次劈腿,一时情绪冲动才会口出恶言,但没想到这样算是恐吓。刑事部分,法院依公然侮辱罪、恐吓罪判梁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

叶女认为自己名誉受损,再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定梁男侵害叶女名誉权、自由权,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审酌两造学经历,判决梁男赔偿叶女新台币8万元。全案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