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为避免民众误将利率变动型保单视为银行定存,金管会14日修正利率变动型保险商品资讯揭露规范,要求寿险公司于招揽时揭露不同宣告利率情境及保单利益变化,强化保户风险认知,新制预计116年1月1日上路;另针对旅游不便险新制引发理赔争议,金管会表示,将请产险业研议更合理的作法。
金管会保险局表示,近年不少民众将利率变动型保单视为银行定存或储蓄险,因此修正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销售利变保单时,须在销售文件加注警语,明确提醒商品并非银行存款,也不是定存替代品,宣告利率并非固定或保证利率,且提前解约时,解约金也可能低于已缴保费。
保险局指出,新制要求业者不能只强调宣告利率,而应揭露不同宣告利率情境下的保单利益,让保户了解市场变化可能对保单价值造成的影响;投保时,也须由要保人签署确认,确保已充分了解商品特性及相关风险。
保险局表示,保险公司未来每年都须主动通知保户保单重要资讯,包括宣告利率、适用期间、增值回馈分享金、解约金等内容,协助保户掌握保单价值变化。新制将于116年1月1日上路,业者若未依规定办理,可依法裁处6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近期旅游不便险新版条款也引发讨论。有民众反映,因台风等天灾滞留海外,若无法提出住宿或交通等费用单据,每日理赔上限仅2000元,与实际支出可能有落差。
保险局表示,旅游不便险仍采实支实付原则,保户若能提出相关单据,因天灾等事故衍生的交通或住宿费用,最高可理赔原预定费用的120%;若无法提出原行程预缴或退款等证明,目前则设有每日2000元的定额给付机制。金管会表示,将请产险公司检讨相关条款,研议更合理的作法。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