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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缴老旧机动车辆 别让你的权利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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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1日讯】

市环保局表示,废弃车辆弃置于路旁除影响环境卫生及市容观瞻外并影响用路人权益,将持续加强执行占用道路废弃车辆巡查、移置,并请民众配合回收政策,不要任意将废弃车辆弃置于道路上,期能彻底处理及解决废弃车辆占用道路所衍生的种种困扰。废弃车辆由市环保局主动巡查并受理民众检举,经派员现场勘查认定后,张贴通知于车体明显处,经张贴日起七日仍无人清理者,由该局先行移置至指定场所存放。经公告一个月后无人认领者,依废弃物清除。

目前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补助主动报缴废汽、机车的民众,车龄10年以上(含)的废汽车,回收奖励金每辆为新台币1,000元、车龄达7年以上(含)的废机车者,回收奖励金每辆为新台币300元。民众拟回收废车者可拨打资源回收免付费专线0800-085-717(您帮我,清一清),询问住家附近的回收商资料,就可办理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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