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GPS跟踪嫌犯 警方需搜索令

人气 8
标签:

【大纪元2012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冯德成编译报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周一一致裁定,警方利用GPS技术跟踪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得申请搜索令。不过九名法官对这一裁定的理由则分成两派。

《华盛顿邮报》报导,最高法院的裁定,增加了在全国执法的困难,因为越来越多监视犯罪嫌疑人,都依赖高科技,包括使用各类GPS技术。

这一裁定起源于美国首府华盛顿特区的警察在一名贩毒嫌犯琼斯(Antoine Jones)的吉普车上安装了GPS设备,经过多日跟踪发现他用郊区的一栋子来藏匿金钱和毒品。他被判处终身监禁。 但是上诉法院推翻了此定罪。

大法官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表示,政府安装GPS设备并使用它来监视车辆的行动,属于搜索性质,所以需要搜索令。

斯卡利亚写道:“将设备安装在琼斯使用的吉普车,侵犯了人民的隐私。”他的结论是,在没有搜索令的情况下,安装GPS在车辆上是属于非法搜查。

所有9名大法官一致认为,用GPS监测吉普车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上对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的保护。

斯卡利亚表达了另三位大法官的主要意见。后来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和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和索托马约
(Sonia Sotomayor)也都赞同他写的意见。

索托马约还写了一个同意琼斯案结果的意见,同时给了不同的理由。

阿利托法官(Samuel Alito)写道,非法侵入没有擅闯犯罪嫌疑人的私隐那么重要,长期持续的监视,破坏了隐私应得到的保护。当时警方用GPS监视吉普车的活动,超过了四周。

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布雷耶(Stephen Breyer)、卡根(Elena Kagan)和阿利托写道:“长期用全球定位系统监测大部分案件的调查,违反了隐私应得到的保护。”索托马约在她的赞同意见里明确表示,她也同意阿利托这个结论。

阿利托说:“我们不需要精确确定,跟踪这辆车到什么时后才算是搜索,因为成为搜索肯定不需要四周。”

关于跟踪期的长短问题,斯卡利亚写道:“我们在未来可能必须解决这问题,但没有必要抢着来解决这个问题。”

阿利托还表示,法院应该处理保护隐私对是否发搜索令给使用电子方法跟踪的影响。此外有些远程监控是不需要警方安装设备的,如用GPS跟踪移动电话。

(责任编辑:毕儒宗)

相关新闻
亚利桑那移民法 最高法院要审
美最高法院同意审理亚州反移民法争端
专访美国伊州最高法院法官
佛州最高法院结束房屋停赎调解方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