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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杆菌病 台列入法定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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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已将近30年未发生过的布氏杆菌病例,在去年5月至10月间却因境外移入而接连确认5起,由于其为人畜共通传染病,为减少传播的风险,卫生署公告将布氏杆菌病列入第4类法定传染病。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长周志浩表示,为因应布氏杆菌病境外移入病例增加减少布氏杆菌病的传播风险,将布氏杆菌病列入第四类法定传染病。依据规定,医师诊治病人时,如有发现疑似布氏杆菌病病例,应要控制,并通报,违者处以新台币9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

布氏杆菌病经常发生于非洲、中亚及东南亚等畜牧业发达的国家,近年邻近国家如马来西亚、韩国及大陆都曾爆发疫情。布氏杆菌是本病致病原,羊、牛、骆驼或猪等动物身上常带有病菌,人类则因食入受动物所带布氏杆菌污染的食物、直接接触动物或吸入细菌而感染。

周志浩表示,布氏杆菌病属于人畜共通传染病,病原菌存在感染动物的组织、血液及乳汁中,再透过接触、生饮乳制品传染给人,人传人的情形较为少见,症状包括发烧、头痛、食欲不振、盗汗及关节疼痛等。一般可以抗生素进行治疗,少数未治疗病例可能因心内膜炎死亡。

疾管局提醒,前往流行地区,应避免生食(饮)牛、羊肉、未经消毒的生乳及其制品,也避免与动物过度亲密接触,如有不适症状,请尽速就医。◇

(责任编辑:芷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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