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23日电)为避免阿拉夜店大火夺走9条人命的悲剧重演,中市消防局今天公布“台中市特定场所现场人数管理办法”,夜店、舞厅或酒店室内容留人数,不得超过总楼地板面积除以3平方公尺。
为避免特定公共场所同一时间停留人数过多,对公安意外造成风险,消防局今天在市政会议中提出“台中市特定场所现场人数管理办法”草案,其中,特定场所现场人数容许标准,以场所楼地板面积合计除以3平方公尺所得之数为人数限制量,最多不得超过2倍。
消防局表示,管理办法草案中明定,业者必须建立人数管控机制,并接受市府不定期检查,未申报或人数超出规定者,可处管理权人新台币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锾,并得直接强制疏散及禁止人员进入。
副市长萧家淇指出,举例而言,台中知名的金钱豹酒店总楼地板面积为6200平方公尺,基本容留人数为2067人,根据不同的消防设施,可调整人数,最多不得超过4134人。
去年中市府虽然已订定台中市火灾预防自治条例,限制室内不得从事明火表演,但对于特种营业场合的容许人数,一直都没有法令依据,也没有处罚机制,市府表示,如今有较明确的规范及处罚规定,希望能更加强台中市公共场所的安全度。
市府强调,这个草案若经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未来包含三温暖、舞厅、酒吧、夜店、理容院、KTV等的特定场所,必须在营业主要入口设置现场人数标示牌,如已达人数上限,得公告人数已满,并禁止消费者进入,违规者将可按日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