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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阻酒驾 胡志强建议拘留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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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29日电)为防止酒后开车肇事意外,台中市长胡志强今天建议中央,希望考虑对酒驾者处以3天拘留,并没收车辆,以达到吓阻作用。

台中市议员黄馨慧的胞妹黄乔铃今年2月遭人酒驾撞死,事后肇事者至今没赔偿,也没有遭到起诉,黄馨慧今天眼眶泛红地以被害人家属的身份召开记者会表示,受害家属实在很难过,呼吁中央修法,对于酒驾情节严重者应以“蓄意杀人”论处。

她建议立法院参考国外罚则,举例美国加州的法官对于酒驾肇事者罚打扫太平间、洗遗体;德州法院对酒肇者罚入狱90天,出狱后还须要到出事现场挂上“我酒醉驾车撞死某某人”牌子等。

台中市长胡志强表示,公部门现在对于酒后开车或肇事者的作法跟态度,过于轻忽,形同纵容,他呼吁政府应拿出有效的对策,减少酒驾对社会的伤害,这才是苦民所苦。

胡志强并具体建议,可考虑对酒驾者处以拘留3日并没收车辆,相信可以减少酒驾情形。他表示,过去他提出与酒驾者同车者应连坐处分,被外界认为欠缺法律素养,但他强调自己愿意当“唐吉诃德”,为的就是不要再看到酒驾致死的事件。

台中市警察局长刁建生也指出,台湾过去对酒驾处罚的立法相当粗糙,20年来虽然经过8次修法,但对于被害人的保障及对于加害人的处罚,还是不够,去年台中市取缔酒驾的次数是五都中最高的,但酒驾案件却没有因此而减少,所以要减少酒驾,有赖民众一起关注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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