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欣然】:谁为中国人的知情权负责?

郑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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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3日讯】近日国际聚焦回中国探亲的台湾商人被绑架,随后又被以所谓的“插播”罪名构陷,此人是钟鼎邦,是帮助中国民众获得知情权的法轮功学员,中共喉舌新华网做了意图掩盖事实真相的歪曲报导。谁为中国人的知情权负责?由此引发了以“插播”来传播真相的维权义举其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的热议,也正为中国民众与国际正义人士给予正视。

知情权是一切权利之母,大陆知名律师纷纷现身说法: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结社、出版的自由,公民有权利传播真相,同时,公民有权利捍卫自由的知情权。公民的知情权、信息权被剥夺后,会造成很多灾祸,会使违法者、特权者容易压迫、欺骗社会公众,会让社会黑白不分,是非颠倒,对所有的公民伤害是非常大的;为什么法轮功学员要插播真相?中共一党专制,中国人被剥夺了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的自由,公民知情权被剥夺了。法轮功学员在被诬陷、抹黑的情况下,通过插播澄清事实,讲清真相,那本身不仅没有罪,而且是应当的,所以,政府要承担责任。

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关系到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在中国大陆,中共控制媒体,媒体是中共喉舌,它们帮助当权者侵害着民众的知情权,甚至剥夺百姓的知情权,以致中国民众任由中共愚弄着。而在西方民主国家,民众是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声音,也享有法定的知情权。西方媒体是自由的,民众有发声的渠道。但在中共“一言堂”的中国,民众没有渠道发布真相。

谁能为中国人的知情权负责?自1999年7月江泽民一意孤行地发动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以来,中共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所有的宣传工具,铺天盖地地制造谎言,污蔑、抹黑法轮功、煽动仇恨。为了给镇压制造借口,中共炮制了1400例所谓炼法轮功导致死亡的案例 、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事件、诽谤法轮功创始人、有预谋地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团体栽赃陷害。只可怜无辜的中国民众被中共蓄意陷入了“假、恶、斗”的罪恶深渊。

中共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言论自由、发言权、申辩权、申诉权、信仰自由,并掩盖事实真相,剥夺了民众对法轮功真相知情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把真相告诉受欺骗的百姓,法轮功学员插播电视,直接向观众讲述自己受迫害的事实,是在维护公民的权利,是在维护公众的知情权,是在为中国人的知情权负责。全国各地陆续发生电视插播义举,法轮功学员用巨大的付出、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来传播真相,来挽救被中共蒙骗的世人,此大善大忍之举震撼了世界。

谁为中国人的知情权负责?在电视上插播真相的正义之举,成为推动和激励信息自由的人们的神话和传奇。为中国人的知情权负责,使得中国公民以绕过中共的防火墙,浏览被中共封锁的消息,寻找真相为契机,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中由法轮功学员成功研发的自由门和无界网路等软体,能够避免互联网审查,被认为是目前最有效的翻墙软体。这样,解救中国大陆人被中共严密封锁网路空间的情况下,享用破网软体,使翻墙者看到中共不惜代价所掩盖的真相,看到不为中共操控的“墙外”的真实世界。以此保障大陆中国人的知情权,让他们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用自己的脑袋想问题,用自己的心辨别是非,给人了解真相、找寻真相的途径和际遇。据悉现在每天有超过100万中国线民在翻越中共的防火墙,被享有知情权。

当然,现代社会出国的机会很多。中国人一旦踏出国门,就可以真真切切的接触到法轮功真相。法轮功洪传114个国家,受到世界各族裔民众的喜爱,被尊崇为普世价值。走出国门,可尽情享受中共“墙外”的自由媒体和自由资讯(如大纪元、新唐人)的发声与所揭露的事实真相。但中国人的知情权要到国外受用,这实乃中国人的悲哀。

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中国人的知情权负责,是每个有历史责任感并深谙中共罪恶本质、明真相的人的良心。插播真相是为中国人知情权负责的善举,为传播真相付出生命的法轮功学员会被历史铭记,亦是中国的英雄。而今天钟鼎邦先生在中国的遭遇,所有有良心的中国民众与世界正义人士是绝不能允许中共以插播为借口陷害好人。

了解法轮功真相,正视法轮功;认清中共罪恶,走出中共的桎梏,是中国人享有知情权后,必然做出的历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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