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欣然】:谁为维权律师“维权”?

郑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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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6日讯】王永航律师是多次代理涉及法轮功案件的维权律师,也是因在法轮功问题上坚持良知而被入狱的大陆律师,被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迫害。王律师现在有生命之忧,呼吁国际组织为正义维权律师“维权”!

在国际社会,律师一直被视为社会良知的代言人和公平规范的维系者,因此其司法独立性在任何理性社会都是被高度尊重的。然而在中国的律师职业毫无独立性可言,一旦表示出谋求司法独立的一点点意向,即遭打压、关押。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为法轮功鸣不平和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被江泽民和中共不断设置重重障碍,进行限制和迫害。二零零六年全国律协发布《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意见》,即不准律师为群体案件当事人辩护。后又内部通知,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王永航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人的过程中,透析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非法迫害。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他发表了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同年七月十七日又向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的公开信。全面系统阐述中共当局操控司法机构、打着法律旗号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荒唐与错误,从根本上揭示这场迫害的非法性,要求最高司法机关认清问题的严重性,立即纠正自己的错误,以摆脱自设的困境。王律师用法律、事实说话,为法轮功学员鸣冤、向中共直言上书,期望司法权力者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就是这样的正义举动招致当局无理迫害。

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律师的辩护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各国政府与人权团体一直高度关注人权律师的境况,因为对律师的迫害就可以衡量一个国家法制的真伪。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谴责中共当局,一再纵容政法系统,以黑帮手段暴力打压代理法轮功案件的维权律师,已彻底破坏国家的法律制度,他指出中国政府当局且不用说去迫害一些法轮功或异见人士,连律师都要打压,其实是彻底破坏国家的法律制度,其实是视公民最基本权利而不顾,整个公安部门犹如黑帮一样,喜欢将哪些人处置、喜欢对哪些人施刑,就可以完全不讲法律,肆无忌惮。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因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王永航律师在七月四日即被大连国保大队绑架。十一月十七日,被大连法院宣判徒刑七年。绑架期间被殴打造成王律师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并伴跟腱附着处撕脱骨折,骨折错位,官方仅给做了简单石膏固定。在看守所内一直未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后导致伤口溃烂感染,伤势恶化。造成王律师终身残疾。后来伤口又合并了绿脓杆菌感染,三年来伤口一直不愈,至今还流脓淌水。狱警指使犯人经常殴打王律师,用电刑、蹲小号等多项酷刑折磨;恶警还长时间不给水喝,铐着,睡觉也不能安稳,被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现在王永航律师身体状况堪忧:肺结核,胸腹水,腰部以下全都麻木,身体虚弱无比,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王永航律师的妻子多次要求与王律师本人见面,但都遭到监狱无理拒绝,中共的迫害致使他们夫妻二人三年见不到一面。

中国是“反酷刑公约” 的签署国。“反酷刑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世界八大人权公约之一,于一九八七年生效。中国于一九八八年成为该公约签署国之一,对于公约中所有防止、制止酷刑,惩罚使用酷刑者,赔偿酷刑受害人等等都有法律义务执行。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是“反酷刑公约”的执行机构,所有签约国都有义务每四年提交一份报告给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以供审核。二零零四年中共自知残酷迫害法轮功将备受关注而不敢提交报告,妄图耍赖。对此,反酷刑委员再三催促,以至准备向联合国人权理事提出控诉,中共才不得不递交了二零零八年报告,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召开的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第四十一届会议接受了审核。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审查了中共八年来的酷刑问题,针对中共报告长达十一页的严厉质询、以及包括“法轮功人权”在内的十九家国际人权机构提交的针对中共酷刑问题的报告。通过的结论性意见中指出:“缔约国(注:指中共)应废除任何危害律师独立性的法律规定,并就所有攻击律师和请愿者的事件进行调查,以便酌情提起诉讼”。

中共当局必须遵守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规定,但事实是中共一直在严重践踏国际公约。王永航律师在关押期间被酷刑折磨,伤痕累累。家人也受到恐吓。“法轮功人权”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初将王永航律师被判刑的案例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多位人权专员。这是“法轮功人权”投递给联合国多个关于中共侵犯大陆律师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之一。在提交给联合国的报告中,“法轮功人权”不但提供了王律师被非法关押、判刑的具体细节,同时还记录了所有参与迫害的中共执法者的姓名与单位。

二零一零年王永航维权律师受迫害的案例再被提交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联合国特派专员的报告中提及中共严重干扰司法独立、大面积迫害正义律师的问题时,特别提到王律师,并就王律师处境发出紧急呼吁。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在他的报告中指出: “中共借用《刑法》来对律师进行迫害,使《刑法》成为一把“达摩克利斯剑”,这把剑”可用来刁难、恫吓、和处罚律师。”

律师的被打压不仅表明律师的权利被侵犯,还表明老百姓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中共无法无天的抹黑法轮功,诬判法轮功学员,却剥夺法轮功学员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王永航律师被非法迫害之烈足以证明中共的这把“达摩克利斯剑”悬在了所有中国人民的头上。

时至今日,维权律师王永航生命堪忧。鉴于天理和人权神圣不可侵犯,呼吁国内外正义人士关注正在发生在中国的这场历史上最邪恶的人权迫害,呼吁国际组织恪守联合国公约,秉承正义精神,对中共犯罪与国家恐怖主义予以制止,维护人类生存的权利。相信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对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追查到底,匡扶人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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