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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殊境遇家庭 1.8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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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5日电)台湾内政部今天公布最新统计,去年1至9月,受扶助的特殊境遇家庭1万8045户,政府提供总补助金额新台币3亿2866万元。

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紧急照顾,协助其改善生活环境,政府制订“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提供伤病医疗补助、法律诉讼补助等。

内政部表示,民国101年1至9月经身份认定且受扶助的特殊境遇家庭1万8045户,较100年同期减少869户,主因“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开办,部分特殊境遇家庭转请择领较优渥的补助所致。

内政部自98年起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服务对象扩及单亲爸爸及隔代教养家庭,申请人为男性比率逐年增加,从98年6.4%逐年增加至100年的10.9%,不过,去年1月至9月微降至9.5%。

观察去年1至9月特殊境遇家庭申请人特性,婚姻状况男、女性都以丧偶者约占5成最多,年龄都以“30至39岁”、“40至49岁”者合占约7成比例最高。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所符款项观察,内政部表示,以符合“65岁以下且配偶死亡”者占46.4%最多;符合“因离婚、丧偶、未婚生子独自扶养18岁以下子女,其无工作能力,或虽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伤病或照顾6岁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者占22.9%次之;符合“未婚怀孕妇女,怀胎3个月以上至分娩2个月以内”者7%居第3。

内政部说,去年1至9月政府提供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总补助金额3亿2866万元,以子女生活津贴1亿9410万元占59.1%及紧急生活扶助1亿2783万元占38.9%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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