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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平 高市去年国赔千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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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7日电)高雄市推行“路平专案”,拒绝完工后的道路再被开挖,但是重车辗压仍难免坑洞,造成用路人受伤,市府去年国赔1500万元。

市府工务局长杨明州表示,路平要从控管管线挖埋、回填材料做起,采联合挖掘和禁用开挖出来的级配和炉石回填。他说,去年落实建筑联合开挖,减量开挖次数3/4,共减少了水电和电信业的管线开挖次数1万8000多次。

法制局统计显示,去年高雄市的国赔案件共有45件,和道路相关案件有12件,其中以发生在民国96年1名年轻女生于台风过后行经桥头区桥南路时摔成重伤,4肢重伤,求偿经法院判赔并利息超过新台币1000万元。

另外,11件因道路不平造成的伤害,以宪政路坍塌损及住户和用路人及多件零星摔伤案为主,有的是路面坑洞,也有沟渠未加盖等,民众摔到骨折不良于行等。

法制局指出,民众国赔申请会先由法制局召开审查会,经审查认定是政府疏失造成人民权益受损就会结案拨款,否则会移送司法审议做进一步认定。

杨明州表示,柏油路面的使用年限通常是5至10年,如果辗压频繁使用年限可能只有3年。他表示,一旦管线单位开挖就会要求做方正切割和修补,修补材料禁止再回填,以免压实困难,遇水龟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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