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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薪休假
【大纪元10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6日电)劳委会今天公布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累计资料,截至昨天止,共36家,1683人实施。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启动通报机制,通函各地方劳政主管机关,通报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俗称无薪休假)的厂家,每月1日及16日汇整公布。
劳委会指出,上一期35家事业单位中,已有5家停止实施无薪休假,恢复正常工作,但另有6家新增通报事业单位。这一期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通报实施劳雇双方协商放无薪休假,共有36家1683人实施,厂数与上一期相较增加1家,人数增56人,但与去年同期相较,厂家和人数都有减少。
劳委会提醒,无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语,雇主如确因景气因素影响,需与劳工协商减少工时以为因应,仍应遵循劳动基准法及劳委会“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相关规范,并参考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无谓劳资争议。
事业单位如果有任何违法情事,劳工可就近向各县市劳工局或社会局处或劳委会专线(0800-085151)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