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13日电)大统案今天开庭,高振利律师主张,被告涉及食卫法搀伪不实,但据食卫法立法意旨,搀伪须证明对人体有害,检方引用法条不适当。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对大统油品案召开准备庭,被告高振利、温瑞彬及周昆明等3人都到庭。而今天虽为准备庭,不过高振利的委任律师仍针对检方起诉书内容作答辩。
高振利委任律师王昌鑫说,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订法时的意旨,所谓的搀伪需证明对人体有害才涉刑责,但检方列出48项搀伪的油品是否对人体有害仍有疑虑,需进行检验,公诉人需举证对人体有害,而法院也应要求向卫生福利部针对食卫法中的搀伪及标示不实定义进行厘清。
不过法官则认为,卫福部仅为执法机关,非立法机关,且法院也不一定认同卫福部作出的解释,因此驳回高振利委任律师声请。
彰化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汉强等人则主张,今天仅为准备庭,被告律师所称起诉法条适用的问题,应等到进入实质审理再行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