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决:奥巴马的叔叔可以作美国合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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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天韵编译道报)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叔叔奥尼扬戈•奥巴马(Onyango Obama)出生在肯尼亚,在美国当了四十多年非法移民后,于本周二(3日),经美国波士顿法庭裁决,他终于可以合法留在美国。

据《捷克新闻》(NOVINKY.cz)12月4日报导,69岁的奥尼扬戈•奥巴马(Onyango Obama)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已故父亲的同父异母兄弟。 他于1963年来到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到1970年,他的签证过期了,仍滞留美国。他曾在80年代申请永久居留,但被法院驳回,要求他离开美国,但奥尼扬戈•奥巴马依旧没有离开,非法滞留美国至今。 2011年夏,他涉案于马萨诸塞州交通事故,因酒后驾车被拘捕,随后被判处一年缓刑,案件在他支付罚金并参加一个酒驾学习班后被撤销。

美国波士顿一家法院的法官伦纳德•夏皮罗(Leonard Shapiro)周二当庭作出奥巴马在美国居留合法化的裁决。依据的一条联邦法律是,只要证明品行良好,1972年前抵达美国的外籍人士就获准取得绿卡。而奥巴马早在1963年就来到美国了,问题是他在道德上是否合格?

法官回忆说,奥尼扬戈•奥巴马在美国已经生活了五十年。他在美国同样纳税,现在他在社区做义工,并且是一个“好邻居、好朋友”。 这些证明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符合联邦移民法中的条款,因此停止针对他的驱逐出境程序,他能以合法居民身份留在美国。法官说:“在我看来,他是一位绅士,在此基础上我同意授予他居留权。”

当法官问奥尼扬戈•奥巴马是否在美国有亲戚时,奥尼扬戈•奥巴马说,他有一个姐姐和两个侄女。他又说:“我还有一个侄子。” 当提问他侄子的名字时,他说:“奥巴马。”然后他补充说:“他是美国的总统。”

夏皮罗法官在三年前对“一个姐姐和两个侄女”已作出裁决,给予了总统的姑姑和两个姐姐庇护权。总统的姑妈于2000年来到了美国,并申请庇护,但在2004年被法庭拒绝,之后便非法滞留于美国,直到2010年才得到了庇护。

奥尼扬戈•奥巴马的律师表示,法庭对他的当事人的裁决很公正,奥巴马获得“绿卡”,并非是“总统亲戚”的原因,相反,他同总统的关系可能会带来额外的审查,反倒使案件拖延。

有媒体报导,奥尼扬戈•奥巴马与总统的关系显然不密切。但是,也有批评者认为,他居留权的获得比其他申请人要容易。

(责任编辑:田佳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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