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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新豁免协定 强调尊严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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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5日电)外交部官员今天表示,台美新豁免协定重视双方派驻人员的尊严与礼遇,代表处接近邦交国大使馆待遇,享有刑事与民事豁免;办事处正、副馆长则享有若干刑事豁免。

中华民国驻美代表金溥聪今天与美国在台协会执行理事施蓝旗(Barbara Schrage)在美国华府签署台美新订的“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中英文约本,协定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参与协定订定过程的外交官员解释,旧版协定中的功能性豁免(执行职务)无论是代表处与办事处全部保留,新旧版本最大差异在代表处几乎接近邦交国大使馆的豁免待遇,包括功能性豁免(执行职务)与一般性豁免(非执行职务)都享有民事与刑事豁免权,家属同样享有此一待遇。

办事处则相当于邦交国总领事馆的豁免待遇,与代表处待遇有所差异,正、副馆长在一般性豁免有所限制,比如除触犯1年以上重罪外,不得予以逮捕拘禁。

另外,他说,办事处其他职员仍仅享有功能性豁免,但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共识,未来若遇到相关调查案件,美方司法机关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必须尊重与礼遇驻处人员。

外交官员并指出,台美双方在协商协定过程中,为避免刺激第三方,协定内容的用字遣词特别小心。

他说,鉴于台美没有邦交关系,相关待遇不可能比邦交国更好,因此协定中代表处待遇虽然接近邦交国,但双方仍有一定默契,不愿过度张扬台美关系进展。

这位资深外交官员说,这项新的协定可说是“2.0版本”,几乎所有条文都重新修订。

他指出,后续仍将继续与美方协商,包括希望对驻处人员的相关尊重与礼遇能更加突显;另外,台美还会继续洽谈其他事务,但目前不能透露,以免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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