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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奖励投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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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宜兰县政府为奖励设立之事业机构投资,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增加就业机会,特于101年4月9日订定“宜兰县奖励投资实施要点”。宜兰县政府工商旅游处工商科长赖淑娟表示:宜兰县政府奖励投资事业项目如下:

1.绿色能源产业及生技产业,新设立投资金额在5千万以上者(不含土地)。已投资者,其增建或扩建厂房并购置生产设备,其投资金额达贰仟伍佰万元以上者。

2.低污染工业,新设立投资金额在5千万以上者(不含土地)。已投资者,其增建或扩建厂房并购置生产设备,其投资金额达贰仟伍佰万元以上者。

3.交通部观光局评定之国际观光旅馆。

4.三百床以上之区域医疗机构

5.农业生物科技产业,新设立投资金额在5千万以上者(不含土地)。

6. 游憩事业:
其投资金额(不含土地)达二十亿元以上,土地面积位于都市土地应达五公顷以上,位于非都土地应达十公顷以上者。

7. 文化创意产业:新设立投资金额(不含土地)达伍佰万元以上者。
以上补助设置用地及其上建物前三年之房屋税及地价税。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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