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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丁悠活案 台环保署:勒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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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环保署6日邀集相关单位,召开垦丁悠活丽致渡假村环评疑义会议,针对悠活渡假村“未环评先营运”进行讨论,会后决定垦丁国家公园须注销旅馆使用,同时县政府须撤除渡假村“旅馆”登记许可,先将业者勒令停业。但对于审核环评工作,屏东县政府仍持保留态度。环保署综计处长叶俊宏表示,对这样的结论,业者可能提出诉愿。

立委林佳龙要求内政部应尽速厘清,若有不合法部分,应当祭出罚则,特别是若有公务人员涉案,更不能纵容。内政部长李鸿源回应,内部还在调查,最慢今日会有结论。

悠活“集合住宅”的建照,依法无需经过环评,但开发单位于民国92年(公元2003年)7月向屏东县政府申请的“一般旅馆”许可执照,依法需经环评。

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于民国 73 年(1984年)设立, 91 年取得辖区内的建筑物管理权。而悠活渡假村以“ 集合住宅” 的名义申请建照,95 年(公元2006年)内政部让渡假村中两块区域就地合法,业者最后加入第三区块,并向县政府申请“一般旅馆”执照,李鸿源指出,面积扩充已达法定环评范围,但县政府一直未启动环评,也才会引起现在这个问题。并表示“这就是问题的争议点”。

至于是否属于违建?或修改后是否可通过环评?内政部交由环保署认定。若最后认定违建,内政部就会针对违法部分进行断水断电,甚至就地拆除。

监察院表示,悠活渡假村“未环评先营运”,非法营运14年,不仅破坏环境生态,更危及民众安全与权益。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迟至4月8日才向环保署送出环境影响说明书,环保署也才赫然发现该渡假村未经环评,令人不解。◇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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