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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家事事件法满周年 妇团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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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1日电)台妇女新知基金会今天说,家事事件法上路满1周年,实务运作却混乱,民众也不够了解,呼吁司法院应落实家事事件法。

妇女新知基金会常务董事庄乔汝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家事事件法是在制度上案件合并审理,引进其他专业合作,但上路1年来,实务运作混乱,如高等法院没家事专业法庭、家事调查官配额不足等问题。

与会的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尤美女说,家事事件法是想把家庭所有纷争一次共同解决,由同个法官审理,避免民众奔波,然而,却变成案件分别计价后,再由同个法官合并审理,导致裁判费用变高,司法院应尽快检讨修正。

台北市妇女新知协会理事郭怡青在会中表示,家事事件法精神是用团队处理家事事件,包括社工人员、程序监理人、家事调查官等,如果法官无法发挥领导功能,分工合作可能变叠床架屋。且家事事件法上路匆促,如何从法官独立审判调整为团队审判,希望司法院在这方面多努力。

与会的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研发专员杜瑛秋说,民众对程序监理人制度了解太少,且各地方法院制度不同。另外,目前有9家地方法院家事服务中心挂牌,但因经费未拨,专职人力也没补充或建立,还不能提供与协助民众到法院后相关资讯整合服务。

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会副秘书长吕佳育在会中表示,缺乏专业司法社工,地方社工人力又严重不足,导致社工陪庭无法落实;台北市女性权益促进会执行秘书秦季芳则说,家事事件审判不公开审理,建议至少有旁听及监督机会,让民众更有参与司法监督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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