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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标志上路 保障蝴蝶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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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报导】蝴蝶兰是台湾外销旗舰农产品之一,农委会种苗改良繁殖场估年底可建置200品种基因分子标志资料,品种权一遭侵犯,比对佐证。

据中央社报导,全球市场互通有无下,外销明星产品也常成被仿或窃取品种、专利的对象。农委会统计台湾蝴蝶兰,包含朵丽蝶兰及蝴蝶兰,年外销总金额达1亿1417万美元。

为保障蝴蝶兰品种权,种苗改良繁殖场助理研究员张惠如指出,目前品种检定方法,仍以花色、花形、株高、花朵大小与形状等70多种外表性状作为区分依据。

不过,当品种权出现争议时,若尚未开花,可能无法区分,而基因(DNA)分子标志则可以解决此种情况的鉴定缺口,只需用瓶苗或叶子就能鉴定品种。

张惠如进一步说,类似动物生命条码的植物品种基因分子标志系统已成国际趋势,且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规范,各国应立法保护植物品种权,2005年6月30日,农委会也依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1991年公约精神修正公告施行“植物品种及种苗法”。

种苗改良繁殖场场长杨佐琦说,上述法实施以来,共计160种植物种类申请品种权,其中一种为蝴蝶兰类(朵丽蝶兰及蝴蝶兰)申请件数730件,品种也是730种,为最大宗。

杨佐琦表示,目前使用基因分子标志建置完成的蝴蝶兰类品种资料有50件(品种),预计年底可完成200件(品种)资料建置。

但他也说明,因为台湾不是联合国会员国,所以不能加入UPOV,必须一一与各国签定品种权登记机制,目前已完成的国家有美国、欧盟27国、以色列、澳洲、纽西兰、日本及等;其中美、日是台湾最大宗外销国。

杨佐琦补充,台湾品种权者必须到对方国完成品种权登记作业,才能启用;若在这些国家发生品种权侵犯纠纷,除了外表性状,将可以提出基因分子标志资料佐证,确保品种权与商机;目前荷兰民间的基因分子标志收费1件约新台币1万多元。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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