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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会疑国道电子收费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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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8日电)消基会质疑远通电收eTag门架建置落后,诉愿委员会不中立,收不到罚款,还隐匿另两种收费,国道计程收费机制弊多于利。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召开“eTag门架建置落后、替代付费方式被‘神隐’,计程收费准备好了吗?!”记者会,会中提出三大质疑,担忧强调使用者公平付费的电子计程收费机制上路问题多。

消基会副秘书长林宗男说,首先是恐怕无法落实使用者付费精神。根据官方资料显示,国道有2/3短程通勤族没有付费,全由1/3的长程使用者付费;近来还出现推翻无免费里程的主张,出现20或15公里以下免费的两个方案。

其次,他说,远通电收建置进度落后,直到昨晚才完成门架建置,媒体报导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决定裁罚新台币7850万元,但业者一定会向诉愿委员会诉愿,而委员会委员有1/2专家是远通电收推荐,所以高公局从来没有收到过远通电收裁罚金,这次恐怕也不会收得到裁罚金。

再者,他说,消基会还发现其实除了eTag,还有“预付登记影像收费方式(VIP)”及“未申装且未预付登记采过站后缴费”两种付费方式,但是远通电收只宣传eTag,应负同时宣传后两种付费方式的责任,让消费者获得充分资讯,以选择付费方式才合理。

他重申,消基会支持电子计程收费,因为可以落实使用者付费的公平精神,但是从现况问题多来看,消基会质疑消费者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主张,收费必须比现行低,且要送立法院审查,不能仅由高公局定案;再者,1 000多名收费员的工作去处涉及1000多个家庭生计,不能没有配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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