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月租水平依然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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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19日讯】近日,针对“北京房租价格自2009年3月以来连续上涨52个月”这一统计数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负责人如是回应,“根据调研,目前北京的月租水平依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听了这句官方对房价现状所下的结论,是否让人怒火中烧,恨不得猛抽其耳光?特别是对于那些迫于房租压力而不得不选择群租的“蚁族”来说,这样的言论恐怕是要置人于死地。事实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上个月就出台了一项意在全面禁止“群租”的《通知》。尽管《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然而现实生活中仍然避免不了原本狭小的空间却隔断重重,超负荷居住的境况。可见,官方的禁令不过是一纸空文。而更重要的是,这一空文的出台根本不是为了实际解决水生火热的住房困境,而是官方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做做样子,走走过场而已。对于房价以及租金的上涨,中共官方不仅无意解决,甚至在背后用利于自身的所谓“宏观调控”政策将房价进一步推高。

这种长久以来的险恶用心终于与如今那句公开爆出的雷人之语实现了完美的契合和统一。据北京住建委所说,“月租水平依然可承受”这个结论是来源于一个“30%”的国际标准,即“房租水平不超过收入的30%是合理水平”。有意思的是,专业人士的实际调研分析却与之大相径庭。一位房产中介市场的分析师表示,“30%确实是一个合理的水平,但目前北京的月租水平可承受范围并不以30%为标准。按照北京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5223元来计算,30%的房租应在1500元到1600元之间。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正规单间价格很少有低于2000元的。而对于那些平均工资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来说,两个人合租也无法缓解房租的压力,只有群租是唯一的办法”。

此外,一份来自资深房地产公司的调研数据显示,最近四年,房租所占工资比例已经由2009年的27.5%上升到了2012年的39.3%,早已超过了合理水平。而此前国际上也已经统计过各个国家的合理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其数据显示,世界银行的标准是5:1,联合国制定的标准是3:1。现实中,美国是 3:1,日本是4:1。在发达国家中比例最高的城市是悉尼 8.5:1,然后是纽约7.9:1,伦敦6.9:1,首尔7.7:1,东京7.9:1,新加坡5:1,而中国居然达到了20-30:1,北京、上海、杭州等地甚至达到了 40:1。

不管是专业人士的分析,还是符合国际标准的统计,都无一例外的指出,中国的房价已然远远超过正常水平。然而,中国的官方仍然置若罔闻、熟视无睹,还大言不惭的声称“月租水平依然可承受”,若不是脑子出了状况,便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地和用心。一位网友的评论也许可以让我们拨云见日,找到合乎逻辑的背后原因。他在评论中直言不讳的说,房租被住建委的“房叔”、“房婶”、“房爷”、“房姐”、“房嫂”们收了,当然是越高越好了。他们收的房租占了收入的30%以上,是还可以承受。这一席话是否让人茅塞顿开,对房租疯狂上涨的真正动因了然于心呢?无论是整套房子的售价,还是按月出租的房屋租金,拥有房产的房东自然总会盼着水涨船高、坐收渔利。而关键在于,中国能拥有房产,甚至是数套房产的房东并非普通的工薪一族,而是依附着专制特权,通过搜刮民众,垄断资源致富的中共利益集团及其属下成员。

中国的土地资源属于国家,对土地的定价以及出售的权力只限于中共政府。如果没有高价转让给地产商的土地,就不会有建于此高价地基之上,价格更为居高不下的公寓和楼宇。如果没有一系列政府单向制定的,与房价并轨的霸王税款,就不可能有完全脱离市场正常价格标准的房屋售价。如果不是政治权贵利用特权垄断房源,肆意操控市场,那么,房价超速、疯狂上涨的境况就不会实实在在的发生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成为中国普通民众的切肤之痛。

如此说来,“群租”本无错,一切乱象的背后都是中共特权集团的贪欲和求利之心在作祟。面对一无所有,只靠双手劳动谋生的可怜人,那些丧失爱民之心,毫无道德廉耻的法律制定者以及规则的执行者,他们所做的不过是制定恶法,打破规则,陷民众于水火,而让自己永远凌驾于律法之上,游走于规则之外,为满足一己私欲开道护航。这般与强盗、恶匪无异的执政党以及衍生出的所谓“父母官”,人人皆应唾之弃之,共诛之,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还赋予民,天下大同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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