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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务员留职停薪 盼放宽年龄

公务员建议:育婴年龄放宽4至5岁 且并计为退休年资 铨叙部:考量财政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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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少子化严重,不少职业妇女因照顾婴幼儿,在职场面临去留问题。根据铨叙部调查公务员留职停薪状况,受访者认为,育婴年龄规定过低,复职后的休假日数不符所需,因此建议由过去养育3岁以下子女,放宽至4到5岁,并计入退休年资。

目前公务员达到留职停薪标准,包含育婴、侍亲、应征入伍、台湾内外全时进修、配偶因公派赴国外须随同前往(依亲)、延长病假期满、照护配偶或子女、借调公务机关等原因才可申请。

资料显示,近3年申请留职停薪的公务员共6,568人,其中育婴部分满意度最高,占68.8%,不满意则占6.6%,因受访者认为育婴津贴过少,无法并计退休年资,尤其是育婴年龄过低。

针对放宽育婴年龄限制,公务员建议,最好放宽4至5岁,且并计为退休年资。不过铨叙部认为,因留职停薪牵涉层面广,包含机关运作、并入退休年资部分,还需考量财政问题,因此还需要再研究。

同时也要求,放宽公务人员保险法,有关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给付标准规定;建议公务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期间的年资,应并计为退休年资。

尤其放宽侍亲对象,也应包含须照顾的未婚兄弟姐妹;放宽依亲规定包含配偶非任职于公务部门,且派赴国外期间不限于1年以上。

不过铨叙部指出,育婴留职停薪标准,须兼顾劳工与公务员之间的平衡,要再进一步调查,征询各机关的意见与充分讨论才能决定。◇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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