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幸福指数遭质疑 台主计总处澄清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8月3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1日电)行政院主计总处今天表示,国民幸福指数所采指标定义与计算方式,完全依照OECD规范,并计算综合指数,以便计算国际排名。

对于媒体有关“国际指标排名与民众感受有落差”的报导,主计总处表示,任何统计指标都有局限性,以量化方式评分所做的排名固有参考价值,但幸福感受每人不同,也会因时而异。

主计总处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国民幸福指数在地指标考量国情与民众关心议题,经多次专家学者研商会议后选定38项(本次公布35项,另有3项将等调查结果产生后补列),以个别指标呈现,不计算综合指数。

102年台湾的幸福指数国际指标综合指数为6.64分,与OECD(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的34个会员国及巴西、俄罗斯2个伙伴国相较,排名第19名,排名属于中段,但优于亚洲的两个OECD会员国-日本第22名(6.24分)及南韩第28名(5.41分)。主计总处表示,排名较优的指标是国人长期努力的结果;排名较弱的指标,可做为各部会改进参考。

主计总处指出,就台湾与日、韩在11个领域的表现观察,在“教育与技能”、“环境品质”领域不及日、韩;“公民参与及政府治理”领域居第20名,不及南韩(第3名),但优于日本(第22名);“人身安全”领域日本居冠,台湾排名第3位,均明显优于南韩(第9位);其余7个领域排名则均优于日、韩,致综合计算后,台湾排名略高于日韩。因香港、新加坡等并非OECD会员国,未被列入比较,台湾排名高于日、韩,并非等同为亚洲最幸福国家。

有关“平均每人房间数1.6间”是否为空屋率过高或多屋族因素致调查失准问题,主计总处表示,根据OECD美好生活指数“平均每人房间数”指标定义,所称房间包括客餐厅(不含厨房及浴室),为搜集指标资料,于今(2013)年办理的家庭收支调查中,由访员询问受访户的“现住住宅”房厅数,以实际访查结果所得每户房厅数除以该户居住人数,并非指每人有1.6间房屋,也未涵盖空屋或未实际居住房屋的房间数。

主计总处表示,主计总处建有国民幸福指数网页(http://happy_index.dgbas.gov.tw),提供使用者自行设定领域权重,民众可依个人偏好自订专属的综合指数,并与其他国家比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