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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严防外劳逃逸 劳部修法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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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茗喧台北10日电)劳动部今天起实施新法,若中介业者引进外劳行踪不明达一定门槛,最高可罚30万元,同时不予发给许可证,形同被迫退出人力中介市场。

依劳动部数据,自民国79年起,累积逃逸外劳人数已达19万2404人。劳动部表示,每年约有3%外劳逃逸,目前仍有4万5000人行踪不明,截至9月底在台外劳人数53万4081人,其中产业外劳31万7766、社福外劳21万6315人。

劳动部近日公布外劳中介公司相关管理办法,降低业者引进外劳行踪不明比率门槛,修正规定包括人数级距及比例,例如国内中介旧规定约3.1%到18.7%,新规定则降低到2.45%到10%之间;未来若比率超过标准时,中介公司许可证2年期满后将不再发证,等同退出人力中介市场。

此外,劳动部未来将于每季定期查核,中介公司如果被查核到所引进的外劳发生行踪不明人数达一定比率,除了可罚新台币6万至30万元,1年内累计罚锾达4次以上,将直接停业处分。

劳动部说,目前外劳中介公司约有1500家,其中有500家国外中介公司,去年起劳动部对于外劳行踪不明比率过高中介公司不再发给许可后,至今约有26家中介公司遭除名;新规定上路后,预计还会有5%中介公司被逐出市场,新规定即日起生效。

劳动部表示,外劳初入境,常有本地文化、语言的隔阂,在生活适应及工作上,也需要跟雇主磨合,中介公司应协助解决外劳来台后的适应问题,避免外劳发生行踪不明的情形;对于非法雇用行踪不明外劳者,除了请地方政府从重裁罚,同时鼓励民众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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