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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者也可能被收押” 善用求助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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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高市发生因家暴而弑父的人伦悲剧,结果造成父亲身亡、儿子入狱,非但整个家庭破碎创伤,也断送了年轻人大好前程。桃园社会局长陈仲良表示,民众如遇到家暴问题,可寻求社政与警政的协助,运用社会资源,以更积极的方式来保护家人远离家暴伤害,避免憾事发生。

“家暴”其实是一种犯罪行为,依据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9条规定,检察官或警察侦查犯罪认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犯家庭暴力罪,有继续侵害家庭成员生命、身体或自由之危险而情况急迫者,得径行拘提。如果违反保护令或犯家庭暴力,经过检察官或法院讯问并且要求禁止再实施家庭暴力,其后再犯者,经检察官或法院认为有事实足认有反复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之虞,可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1声请羁押。

根据研究资料显示,长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行为认知、情绪反应、人际关系等身心发展都会受到影响。如果能有调适的能力与方法,还是能适应或复原得很好,所以寻求专业的咨商协助也就十分重要。任何人遭受到家庭暴力人身安全的威胁,都可以向“113”全国保护专线求助,该专线可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及专业协助,惟有及早求助,才能避免更大伤害发生。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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