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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税缴了没 12/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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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 27日电)财政部赋税署表示,103年地价税缴纳期限将至12月1日止。逾期缴纳税款者,依税捐稽征法第20条规定,每逾2日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逾30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

赋税署表示,纳税义务人如尚未收到地价税缴款书,可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询或申请补发。利用金融机构或邮局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纳税者,应注意缴纳期限截止日的存款余额是否足够提兑地价税款,如有不足,宜尽速补足,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为便利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赋税署指出,可多加利用多元缴税管道,相关细节可参阅缴款书的缴税说明或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网址http:/ /www.etax. nat.gov.tw)“线上服务”项下“电子申报缴税服务”查阅。

赋税署吁纳税义务人于期限内缴纳,以免逾期被加征滞纳金或遭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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