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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违规 台湾松下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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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新北市26日电)新北市政府劳工局今天公布电子制造业专案劳动条件检查结果,针对包括台湾松下等9家业者的违规,分别处以新台币2万元至10万元的罚锾。

劳工局劳动检查处针对新北市辖内21家电子制造业者实施检查,结果发现9家业者有违规情事,违规项次达11项,除其中3项因业者重复违规,加重裁处5至8万元罚锾外,其余8项则分别裁处2万元罚锾。

其中台湾松下电脑公司,因单日工时逾12小时及单月延长工时逾46小时,遭罚2万元。

劳检处表示,未来仍将持续派员复查,若仍有违法,将加重处罚直到改善为止,以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情事。

劳工局长谢政达表示,电子制造业产线多采12小时2班制或8小时3班制轮班作业,业者为求作业不中断,常有使劳工超时工作或未给劳工例假的情形,加上这些工作经常需伴随夜间工作及重复性作业等特征,容易造成劳工过劳或罹患职业病。

他说,劳工局为维护劳工的休息权益,要求劳检处实施此次专案检查,希望能督促相关业者落实保护劳工法令,维护劳工基本权益。

劳检处指出,这次检查结果以事业单位使劳工超时工作的违规比例最高,计有8项;其次是出勤记录未依法置备或记载者,有2项,至于加班费未依规定计给者,则有1项。

劳检处呼吁,电子制造业的产线人员或工程师,都不是劳动部公告的责任制专业人员,因此雇主排班应注意劳工单日工时不得超过12小时,单月加班工时不得超过46小时,并应每7天至少给予劳工例假1天,以符合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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