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0日电)金管会表示,今年3月27日进一步要求保险业风控长资格条件相关规范,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应于104年前全面符合规定。
金管会说,风控长资格条件及职责的规范,已参酌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之企业风险管理指导文件(IAIS ERM Guidance Paper)所定比例性原则等规定,明定保险业得考量自身业务的风险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指定风控长一人,并经董事会通过任免。
未指定风控长的保险公司,则应由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综理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
考量风险管理工作具备高度专业,金管会要求风控长应有相关学经历背景,包含需实际从事金融保险业的财务、投资、精算或风险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或通过国内外风险管理学术机构或团体所举办的风险管理人员考试及格取得证明文件并具 3年以上金融保险业的风险管理经验等。
金管会表示,期望藉由风控长职能明确化,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机制,达到健全公司经营及保障保户权益等目标,并呼吁保险公司应重视风险管理工作,积极培养风险管理人才,以形塑公司风险管理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