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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军中禁闭改为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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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戴雅真台北19日电)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联席初审通过陆海空军惩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禁闭”处罚修正为“悔过”,但对悔过处分得提异议部分,保留送协商。

国防部表示,为落实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积极回应社会大众关注军中人权议题,经通盘检讨国军惩罚制度,参酌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法国及新加坡军队禁闭制度概况,拟具修法草案。

以往处罚士兵有关禁闭制度,受陆军下士洪仲丘案影响,初审通过条文明定,“禁闭”都改为“悔过”。

不过,悔过室设置及悔过天数,仍待朝野协商。

另外,为周延惩罚机制,初审通过条文增列军官“降阶”及“降级”;士官“撤职”、“降阶”及“检束”与士兵“罚薪”惩罚种类,及删除士官及士兵“管训”惩罚,并修正现役军人应受惩罚违失行为态样,包括酒后驾驶、性骚扰与性霸凌经调查属实,都列为应受惩罚范围。

初审通过条文增列不服降阶、降级、罚薪及悔过处分,得依法提起诉愿、行政诉讼,并增订悔过处分执行期间得提异议,经权责长官24小时内完成审查,认为有理由就取消处分;异议无理由,就须将当事人连同卷宗移送法院,由法院准用提审法规定处理。

行政院版草案规定被惩罚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及法定代理人才可提异议,但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尤美女表示,指定亲友可提异议,以洪仲丘案为例,军中同袍可代提异议;会中无共识,条文保留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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