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家中的一位杰出女性

作者: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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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年─1062年)是历史上家喻户晓的清官,但大家可能不知道他的家里还有一位杰出的女性,她就是包拯的长媳崔氏。

话说包拯与妻子董氏生下一子,名叫包繶(1033年─1053年)。宋朝时,科举与荫袭并行,到宋仁宗时,甚至规定长子得荫不受年龄限制,因此,包拯的位居高官,使得长子包繶自幼就受到“荫补”礼遇,小小年纪就获得宋仁宗钦封为“太常寺太祝”。

包繶十九岁娶崔氏为妻,崔氏是当代有名的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外孙女,崔氏知书达礼,不但夫妻相敬如宾,而且悉心侍奉公婆,没有半点骄贵之气。可惜,包繶婚后第二年就因病亡故,留下年幼儿子包文辅。数年之后,刚满五岁的包文辅也因故夭折,崔氏接连失去丈夫与幼子,心情之悲痛非外人所能想像。

但她仍勉力坚强下去,因为她知道公婆也正因失去唯一的儿子和长孙而伤心欲绝,崔氏决定要好好的照顾这两位老人,抚慰他们的丧子之痛。

崔氏虽想陪在公婆身边,但包拯夫妇看她年纪轻轻便要守节一生,于心不忍,所以多次劝她改嫁。但崔氏执意不从,她说:“公公和婆婆失去独子、长孙已经够痛苦了,如果我再离开,岂不是给两位老人更添心酸。再说,公公是全天下所景仰的伟大人物,我可以代替夫君来奉养公婆,其实是感到很心满意足的。”

包拯六十四岁去世,膝下只存年仅五岁的么儿名叫包綖。崔氏一路陪着婆婆,将灵柩送回庐州安葬。丧事刚结束,崔氏的母亲即要她回荆州改嫁,崔氏坚决不肯,她对母亲说:“我已守节十年,如果想改嫁就不会等到今天了。以前我没有离开包家,是为了照顾膝下无子的公婆。现在公公虽然不在,但留下了年幼小叔无人照料,我岂可弃之不顾呢?”

这件事传到庐州知府张田深耳里,张田深很受感动,特别写了一篇〈节妇传〉上禀朝廷,皇上传旨封崔氏为“寿安县君”,以示嘉许。

董氏去世后,崔氏把她与包拯合葬在一起。此后,崔氏继续在包家恪守她为人媳妇的职责,她一人独力扶养包綖,待其长成,安排包綖的婚姻。先娶庐州知府张田的女儿为妻,张氏不幸早逝,只好再让包綖娶文彦博宰相的女儿为妻,总算把包綖的成家大事稳定下来。后来,又派人到开封将包綖生母孙氏接来一家团聚。崔氏对待包綖就如同自己的儿子,而包綖也把崔氏当作自己的亲生母亲一样看待,崔氏的美德在当时社会上享有极高的评价,“长嫂如母”的说法便是由此传开来。

崔氏不仅侍奉公婆至孝、认真照顾包家的后代,甚至她还注意到家族中无依无靠的人,例如:她把无父无母的侄子包永年收养下来,视如己出,直到他长大成人。

宋哲宗绍圣元年,崔氏过世,享年六十二岁。

宋哲宗曾下旨加封崔氏为永嘉郡君,并在包家的门口为崔氏建“节妇台”,以突显崔氏享有皇上表彰的殊荣。嘉奖诏书还是由当时大文学家苏轼所撰,收录在《东坡全集‧故枢密副使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崔氏的荣耀似乎到此已经到顶了…

还没完呢,崔氏还有一件足以跟公公媲美、流传千古的事,那就是《宋史》为崔氏立了传。公公和儿媳,同时被写进正史的,在中国历史上真的是少之又少,崔氏有这么一位廉洁刚正的公公──包拯给她当了一个最佳的品德榜样,而她以亲身实践,尽心尽力在家族的经营与照顾上,终于赢得了《宋史》里给她的一席之地,也使包拯和崔氏这对翁媳同入正史成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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