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火烧连环船 竹市府判赔逾千万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5日电)新竹市政府把该销毁的走私船停泊在渔港,不料竟起火延烧,烧毁3艘邻船、1名船员溺毙。最高法院判2名受害船东获赔逾千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渔船“永金展6号”在民国83年用于走私毒品而遭到扣押,后来遭海关裁处没入转交给新竹市府保管,就此停泊在南寮渔港。

15年后,民国98年(2009年)10月间,游客丢弃的烟蒂引燃火苗,加上东北季风吹送,“永金展6号”当场起火燃烧,导致火烧连环船,熊熊烈火延烧波及邻近的3艘渔船,1名邻船船员躲避不及,不幸坠海溺毙。

事后,2名受害船东认为新竹市府疏于管理而酿灾,提起国赔诉讼,求偿损失、打捞沉船清理费、赔偿给死者家属的费用共逾新台币3200万元。新竹市府辩称,渔船保管、销毁的权责单位是农委会,市府只是从中协助,没有管理维护的义务,不须负国赔责任。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行政法院判决定谳,“永金展6号”是由海关交新竹市府销毁,但市府全无作为,任由渔船停放在渔港内长达10多年,显然怠于执行职务,经鉴定受损渔船市价后,判决新竹市府应赔偿2名船主共1653万余元。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