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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劳强制出境松绑 台工商团体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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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30日电)外籍劳工来台工作3年需强制出境的规定将修改,工商团体大表赞同,工总更认为“早该做了”,否则只会将训练好的外籍劳工平白送给韩国。

劳动部同意取消外劳在台工作每满3年必须强制出境再入境的规定,如修法通过后,未来外劳在台工作期满,若雇主决定续聘,只要提续聘申请即可,外劳不必出境,预计将有超过23万名雇主受惠。

就业服务法第52条规定,蓝领外劳每次入台工作期限为3年,每次期满需出境1日以上才能再入台工作,许多外劳趁机返家探亲数周,造成雇主出现业务空窗期。

包括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应杰、全国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秘书长陈文义都异口同声表示“赞同”。

王应杰说,外劳来台工作满3年,不管是语言、文化、劳资关系都已磨合很好,就要返乡,造成雇主困扰,除非外劳有违规或犯罪的倾向,只要雇主同意,松绑这项规定,“何乐不为”。

他表示,如此还可激励外劳更努力工作,晋升小主管,对劳工、雇主是“双赢”。

蔡练生、陈文义认为,台湾企业雇用外劳,在训练3年,技术能力累积成熟后,就要依规定返乡,不利生产效率,只要外劳总数不超过上限,如果可以放宽规定,企业经营可以更稳定,节省很多训练及无效率成本。

蔡练生说,工总白皮书已提过多次类似建议,他并透露,很多在台训练技术成熟的外劳,回乡后都被韩国挖角,松绑3年返乡规定“早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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