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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绩”推荐比说道理更有效

下地宽也 / 译者:陈美瑛

2015-10-2100:53 中港台时间|10-2110: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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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做个小实验。以道理说明或利用实绩说明,哪一种方式比较具有说服力呢?

① 这个商品无论是品质、设计都很好,价格也很亲民。

② 这个商品以美国的名人为主要销售对象,三个月就卖十万个。

如何?②的实际销售成绩直接传达了你想要表达的讯息。

许多提案报告或企画书都会在最后列出过去的实绩。笔者内心经常怀疑这么做的效果。因为,实绩是强而有力的武器,应该在最开始的阶段带给对方深刻的印象,而不是放在最后当附录参考。

例如,某个村落将白米献给罗马教宗之后,这米就因为是罗马教宗吃过的而声名大噪。比起声嘶力竭赞叹白米的美味,光靠一个实绩就能够产生强大的说服力。

特别是介绍初次见面的人或首次看到的商品时,实绩比道理更具有说服力。

就算不是让人感到惊讶的实绩也无所谓。

“到目前为止他经手过的四个专案都成功完成”,或是“虽然不是大数字,不过每天都能卖出三十个”等,就算是小数字,如果想办法当成实绩运用也非常有帮助。

使用实绩的目的不是强调“很厉害吧”,而是“超越最低标准,所以请放心”。@

摘自《3秒思考,2秒决定》 商周出版社提供


责任编辑:颜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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