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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欧盟黄牌处分 台渔业署拼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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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14日讯】为解除欧盟举我远洋渔业黄牌,渔业三法6月修法通过,农委会渔业署署长陈添寿表示,修法只是基本条件,重点是实际执行,大家通力,绝对有信心解除欧盟对我国的黄牌处分。

台湾去年10月被欧盟列入非法渔业(IUU)“黄牌”警告名单,限定6个月内改善。欧盟并分今年3月底、9月底、明年3月底,共三阶段审查改善情况。

若明年3月底、最后一次审查未过,将被举红牌,遭贸易制裁,光是输欧渔获贸易损失粗估新台币70亿元,但若美、日各国跟进制裁,两国将分别重创年产值500亿、600亿元规模的远洋渔业产值。

陈添寿今天出席“2016全国优质石斑鱼颁奖典礼”时受访表示,为解除欧盟对我祭出的黄牌,我国正在努力沟通,希望顺利争取欧盟解除黄牌。

是否能提前解除黄牌,陈添寿解释,针对欧盟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的审查,审查中研讨过程中还会持续沟通,10月底也提出补充报告,大家一起努力,绝对有信心解除黄牌,但时间点还要看欧盟的回应。

陈添寿指出,虽然渔业三法 6月时修法通过,但法规的制定只是基本标准,重点是要去实际执行;他举例,比如台湾渔船在国外渔港基地卸渔货,透过第三方公正的检验单位,实际检查渔货与其电子资料相符。

外传北韩向台湾出售专属经济区(EEZ)渔业捕捞权,让台渔船可在经济海域捕捞。陈添寿强调,台湾渔民要在其他国家的经济海域作业,在对方同意前,当然需要政府先同意渔民前往捕捞。如果我方渔船要跟哪个国家合作必须报备主管机关,不可自行前往,否则将被处分。

陈添寿指出,目前至少对方并未与我官方接触,就我国立场,也没有计划与北韩有进一步渔业合作。(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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