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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新标准单价房屋税享6年缓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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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16日讯】台北税捐处今天说,经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审议,新屋房屋税调整3项目,包含取消中央空调、电扶梯、玻璃帷幕等加价项目;豪宅采120%固定比率加价;享6年缓涨机制。

税捐处说,此次调整大多数纳税人都不受影响,只有约3000余户旧豪宅受影响,至于103年7月起适用新标准单价房屋,约1万5000户的房屋税会调降。

台北市税捐稽征处表示,北市新房屋标准单价及豪宅加征房屋税引争议,为让房屋税更合理,不动产评价委员会16日开会审议通过“台北市房屋标准价格及相关规定”。

税捐处说,北市自民国103年7月1日起调高新房屋标准单价,平均调幅为原标准单价的2.6倍,造成新、旧税制差异过大,并影响都更参与意愿。

税捐处表示,豪宅按“路段率”加征房屋税部分,有学者认为这是重复课税,为让课税合理公平,在维持103年新标准单价不变条件,朝“房屋核定单价合理化”及“新旧税制差异拉近化”为目标。

税捐处说,经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决议调整,像是90年7月1日起的旧豪宅,会按新标准单价并重行评定房屋现值。

至于适用新标准单价的房屋税制,会取消中央空调、电扶梯、金属或玻璃帷幕外墙及游泳池等加价项目;豪宅改采120%固定比率加价;给予6年新标准单价缓涨机制,保留在109年重行评定时,依当时经济景气及不动产市场发展,决定是否调整缓涨。

为保障自住房屋持有民众的权益,税捐处表示,不会因房屋税基调整,而影响租税负担,此外,会议也提案讨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国仅持有一户,且设籍在北市的自住房屋满2年者,将给予房屋标准价格减价优惠”。(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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