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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劳基法修法 懒人包5分钟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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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2日讯】劳动部拟修劳动基准法,落实周休2日,却删除国定假日7天假一案,引发劳资双方对立。中央社整理周休2日的来龙去脉,让读者一次看懂。

一、时间轴

(1)劳动部去年通过劳动基准法修正案,从今年1月1日起,法定工时从双周84小时缩短至每周40小时,并同步发布施行细则砍掉7天的国定假日。

(2)立法院在105年4月20日退回此施行细则,要求在劳动部在2个月内修正。

(3)新任劳动部长郭芳煜上任后宣布,将让遭到退回的施行细则自动失效,也就是说遭到删除的7天国定假日,可以恢复放假。

(4)同时郭芳煜也宣布将推动劳动基准法修正案,将原本“每7日至少1日休息”修改为“每7日至少2日休息”,并删除7天的国定假日。

(5)6月27日,7大工商团体对外表示,若政府没依过去协商结果,在上个会期及时通过修法取消7天假、实施全面周休2日,工商团体将无限期全面退出所有劳资协商。导致7月召开的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资方委员全数缺席;9月重新召开时,也仅2名委员出席。

(6)7月19日,劳工团体2016工人斗总统在立法院外绝食抗议,直到7月21日临时会流会,才结束绝食抗议。

(7)7月21日,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加开临时会,原本排定审查劳动基准法修法草案,但由于召委林淑芬并未出席,在国民党反对“1例1休”,及时代力量党团要求要由召委林淑芬亲自主持会议之下,民进党团宣布流会。

(8)10月3日,蔡英文总统要求解决全国国定假日放假不一致问题,检讨特休制度让劳工有足够休假,尽速落实劳工周休2日,相关修法要在年底前完成。但劳团仍然认为这是两件事,不应该砍掉7天国定假日,也不排除将再度绝食抗议。

(9)立法院卫环委员会10月5日主席陈莹用1分钟初审通过劳动基准法修正案,引发朝野不满,最终决议11月9日勘验录影录音带,11月15日举行公听会,11月17日逐条审查。

(10)11月17日,劳基法修法草案初审通过,但重要法案例如1例1休或2例等,都送朝野协商,而删除7天假的版本,则是保留行政院版劳基法第37条修正条文送朝野协商,其余版本则不予以讨论。

(11)立法院朝野党团11月30日及12月1日中午针对周休二日劳基法修正草案进行协商。

(12)12月2日排定处理攸关劳工周休2日的劳基法修正草案,但因场外劳工抗议、场内朝野对立,立法院长苏嘉全也说“气氛不好”,劳基法修法三读留待12月6日再战。

二、修法后与现行差异

(1)休假部分:

从原本的“每7日至少1日休息”修改为“每7日至少2日休息”,其中2日休息的部分,1日为“例假”,劳工只有在天灾、事变和突发事件的前提下,才可以上班,而雇主必须发给加倍工资,且补假给劳工。

另1日为“休息日”,劳工只要同意就可以上班,工资部分,2小时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另给予1又1/3,再继续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另给予1又2/3。

休息日的工作时间计算,4小时以内者,以4小时计,超过4小时以8小时计,超过8小时至12小时以内者,以12小时计。

(2)国定假日部分:

由于砍掉国定假日的施行细则自动失效,全台850万劳工,今年下半年恢复原有的7天国定假日中的5天。如果修法通过后,全体劳工明年则减少7天国定假日。

(3)特休部分:

由于删除国定假日7天,引发争议,因此朝野一致认同增加特休假,但新增的细节则待立院讨论后确定。

三、争议

(1)劳工团体认为休息日停休的上班门槛低于例假,补偿也较少,劳工无法真正落实周休二日,且又被砍掉7天国定假日,等同于每年工时增加56小时,且特休假只看得到、吃不到,等同于没有补偿。

(2)工商团体认为多放7天国定假日,将会增加新台币630亿元成本,要求政府尽快将劳基法修法通过。而增加特休也认为是把7天假加回来,恐让人才流失。(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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