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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总统府:总统领导司改 未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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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2日讯】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今天说,总统蔡英文领导司法改革,没干预司法,对于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脱离时代价值的谈话,只有遗憾。

苏永钦举行记者会公布写给蔡总统的辞职信指出,蔡总统面对的困难是宪法没直接赋予总统改革司法职权,依宪法分权,司法院不是“新政府”一部分,总统落实民意唯一途径,就是提名改革理念相近者任司法院长、副院长,他愿辞大法官和司法院副院长。

黄重谚下午面对媒体时表示,司法独立三大指标包括审判权、人事权和司法预算独立,蔡总统领导的司法改革,带动通案性制度革新,不涉及以上三项,而是协调决定司法改革大政方针,当然没干预司法问题。

他说,依“宪法”44条规定,总统有协调院际事务会商权,当前重大司法改革窒碍难行,很多部分是发生在院与院间争执,需总统协调,总统召集司改国是会议,建立客观、开放、透明、全民开放的审议式平台,符合宪政正当性与合法性。

黄重谚表示,推动司法改革是国民高度期待,总统做为民选国家元首,须挑起责任,领导司法改革完成。总统曾在就职演说中指出,司法须回应人民诉求,不再只是法律人的司法,而是全民司法;司法改革不再只是司法家务事,而是全民参与改革,对苏永钦脱离时代价值的谈话,只有遗憾。

他说,所谓干预司法,如有大法官在释宪案后通过后,对外发表如美河市案能不能释宪的意见,就有干涉司法、违背法官伦理问题。

中华民国宪法第44条规定,总统对于院与院间之争执,除本宪法有规定者外,得召集有关各院院长会商解决之。(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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