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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10月将废 法部:审慎处理

法务部长邱太三(图)答询立委时,提出废特侦组,并预计最快10月实行。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回应,存废问题仍在综合考量、审慎处理中。(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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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郭岳仁台湾台北报导)媒体报导指出,法务部长邱太三答询立委时,提出废特侦组,并预计最快10月实行。对此,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邱太三只是答复立委时,分析特侦组的存废问题,存废问题仍在综合考量、审慎处理中。

邱太三在给立委蔡易余书面质询时,曾有表达废特侦组的意见,建议立院废除特侦组。书面报告指出,由于特侦组影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也违反行政法上机关与职务不两立原则,为解决特侦组的组织争议,法务部经审慎研议,建请立法院修正《法院组织法》第63条1规定,促成特侦组退场,以解决检察组织叠床架屋情形。

书面报告也指出,为了使刑事诉讼程序运做回归常轨,未来将由各地检察署追诉犯罪的品质强化,以及上级审的法律审查功能等配套措施,将能有效重建人民对检察官的信赖。

对于废特侦组一事,检察总长颜大和表示,没有意见;立委蔡易余则谈到,废除特侦组将是司法改革第一步,他已将提案删除《法院组织法》规定,也议党团列为立法院下会期优先法案,预计最快10月可完成三读。

立委:启动检察体系改革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则在脸书发文呼吁,“废除特侦组,启动检察体系全面改革”,他表示,过去特侦组分类办案的依据是根据涉案人的“身份”,并非以检察官专业或案件复杂性作为区分,长期下来已被外界诟病,特侦组已沦为“政治打手”,废除早已是必然之事。未来,特侦组废除后,法务部要加强各地方检察署的功能,于署内设立专业检察官室,专责从事黑金犯罪的侦查及追诉。

他说,“最后,检察体制也需要改革,目前的制度是采侦查、公诉分离制,侦查检察官提起公诉后,就交由公诉检察官到庭论辩等事务,且侦查检察官于提起公诉后,即无须对该案件结果负责,增加滥诉概率。”

不过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唐德明则表示,法务部若要废特侦组,要提出让全民都能接受的理由,“不能因为办过陈水扁的弊案和柯建铭的关说案,就要裁撤,这样全民都无法接受。”◇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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